本招标项目(略)农林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生产新型木塑复合材料项目已由 有关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略)。
一、招标人:(略)
地址:(略)高桥镇南岭村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二、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沂城街道沂博路76号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略)农林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生产新型木塑复合材料项目
项目编号:(略)
四、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略)
合同估算价:(略)
计划工期: (略)
招标范围:本工程内容包括(略)农林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生产新型木塑复合材料项目土建、装饰、钢结构、安装等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五、招标方式:(略)
六、(略):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为房屋建筑(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严禁(略),严禁非法转包、分包工程,如有发现立即终止投标资格或施工合同。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略)
3、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实施的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略)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合格的报名及资格预审材料后现场购买(以下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略)(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交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略));
(5)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筑)二级及以上注册资格证书、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近6个月的养老缴费凭证,明确到个人且网上可查),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6)拟投入本工程的相关技术人员(五大员)提供有效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近6个月的养老缴费凭证,明确到个人且网上可查),拟投入本工程的相关技术人员(五大员)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7)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略))符合规定的第三方审计财务报告和缴税税收完税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8)投标人“信用中国”网上无失信记录截图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以上资料必须按要求提供,保证真实可靠,否则不予接收,所有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二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略)农林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生产新型木塑复合材料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不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均不予退还,投标单位报名前请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4、招标文件售价:(略)
八、递交(略)(开启)时间、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略)